10月23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举行10月份全省环境质量新闻发布会,发布今年9月份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及排名、8月和9月份生态补偿、蓝天保卫战进展、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及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等有关情况。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调研员周乐广、财务审计处副处长程胜、大气环境处调研员刘宏东、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赵杰、南水北调生态环境处副处长张琳分别发布相关内容,河南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主任焦万益主持发布会。中国网、中国环境报、河南日报、河南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都市频道、民生频道、法治频道、河南新闻广播、河南交通广播、河南日报(农村版)、大河报、河南法制报、河南商报、河南经济报、香港经济导报等15家媒体记者参加。
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赵杰:今年以来河南省环境质量状况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9月份,与去年同期相比,气象条件更加不利,但全省PM10、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70、34微克/立方米,仍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优、良天数比例为49.1%。
1-9月,全省18个省辖市环境空气PM10平均浓度为94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为56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例为51.0%。其中,5-9月份,连续5个月,PM2.5月均浓度值均优于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实现历年来同期最好水平。
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9月份,全省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个)水质达标率为85.7%。国家94个水污染防治考核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64个,占68.1%(达到国家要求的高于56.4%的目标);劣Ⅴ类水质断面2个,占2.1%(达到国家要求的低于11.7%的目标)。
1-9月,全省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个)水质达标率为82.0%。国家94个水污染防治考核断面中,按考核因子平均浓度计,Ⅰ~Ⅲ类水质断面60个,占63.8%(达到国家要求的高于56.4%的目标);无劣Ⅴ类水质断面(达到国家要求的低于11.7%的目标)。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
9月份,按照国家水污染防治目标考核要求评价,点位达标率为97.7%。1-9月,点位累计达标率为97.7%。
9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及考核情况
按照《河南省环境空气质量月排名暨奖惩办法(修订)》(豫环攻坚办〔〕21号)规定及9月份单月考核的有关要求,现将年9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及单月考核结果情况公布如下:
省辖市排名情况:由好到差的省辖市依次为:信阳、驻马店、三门峡、平顶山、周口、南阳、郑州、洛阳、商丘、焦作、开封、漯河、鹤壁、许昌、济源、新乡、濮阳、安阳。
县(市、区)排名情况:由好到差前20名县(市、区)依次为:三门峡卢氏县、三门峡灵宝市、洛阳栾川县、驻马店新蔡县、南阳西峡县、洛阳洛宁县、平顶山汝州市、信阳光山县、洛阳嵩县、焦作中站区、信阳固始县、南阳邓州市、洛阳汝阳县、焦作博爱县、郑州巩义市、郑州登封市、信阳潢川县、南阳内乡县、郑州上街区、平顶山鲁山县。
由好到差后20名的县(市、区)依次为:安阳滑县、鹤壁浚县、驻马店遂平县、安阳汤阴县、濮阳台前县、开封杞县、商丘民权县、新乡卫辉市、濮阳南乐县、平顶山石龙区、安阳内黄县、开封尉氏县、濮阳清丰县、濮阳范县、鹤壁淇县、漯河舞阳县、信阳罗山县、南阳淅川县、南阳方城县、开封通许县。
9月份环境空气质量单月考核情况
按照9月份环境空气质量单月考核的要求,对以下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省辖市及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
一是PM2.5考核结果:PM2.5平均浓度值高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值且同比改善率排名靠后的省辖市为:许昌市、鹤壁市、济源市。
PM2.5平均浓度值高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值且同比改善率排名靠后的县(市、区)为:商丘睢县、洛阳新安县、安阳内黄县、鹤壁淇县、商丘虞城县、商丘夏邑县。
二是PM10考核结果:PM10平均浓度值高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值且同比改善率排名靠后的省辖市为:濮阳市、新乡市。
PM10平均浓度值高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值且同比改善率排名靠后的县(市、区)为:开封杞县、安阳内黄县、鹤壁浚县、商丘民权县、周口淮阳县、开封通许县。
9月份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暂行办法》,现将年9月份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结果公布如下:
省辖市排名情况:省辖市水质排名情况。地表水环境质量前3名,由好到差依次为:三门峡、洛阳、安阳。地表水环境质量后3名,由好到差依次为:焦作、鹤壁、商丘。
省辖市水质变化情况。与8月份环比,改善幅度前3名,由高到低依次为:济源、三门峡、濮阳。与8月份环比,部分省辖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恶化,恶化幅度由低到高后3名为:开封、安阳、商丘。安阳市虽然整体水质较好,但是部分河流环比出现恶化现象。
县(市、区)排名情况:县(市、区)水质排名情况。地表水环境质量前10名,由好到差依次为:平顶山石龙区、平顶山鲁山县、洛阳嵩县、南阳鸭河工区、濮阳县、南阳内乡县、开封尉氏县、洛阳宜阳县、许昌开发区、三门峡卢氏县。
地表水环境质量后10名,由好到差依次为:商丘睢县、商丘梁园区、新乡牧野区、鹤壁淇县、南阳镇平县、周口川汇区、商丘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鹤壁浚县、濮阳台前县、新乡获嘉县。
县(市、区)水质变化情况:与8月份环比,改善幅度前10名,由高到低依次为:平顶山石龙区、濮阳开发区、洛阳宜阳县、濮阳县、濮阳范县、濮阳南乐县、周口扶沟县、平顶山鲁山县、平顶山宝丰县、新乡原阳县。
与8月份环比,部分县(市、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恶化,恶化幅度由低到高后10名为:开封兰考县、驻马店上蔡县、许昌东城区、郑州新郑市、新乡获嘉县、信阳商城县、郑州荥阳市、南阳官庄工区、濮阳台前县、南阳镇平县。
预警提醒
按照《河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月排名暨奖惩暂行办法》,对本月水质没有改善,且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后3名的省辖市及后10名的县(市、区)政府进行警示。分别为:焦作、鹤壁、商丘3市;商丘睢县、南阳镇平县、鹤壁浚县、濮阳台前县、新乡获嘉县5县(市、区)。
财务审计处副处长程胜:全省生态补偿情况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和河南省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政办〔〕74号)要求,按照“谁污染、谁赔偿,谁治理、谁受益”原则,我省严格落实按月实施生态补偿制度,现对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的支偿、得补情况予以发布。
8月份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情况
年8月,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万元,得补.5万元;共支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万元,得补万元。综合大气和水两项生态补偿,8月份支偿金额最高的省辖市是洛阳万元、省直管县是巩义12万元;得补金额最高的省辖市是三门峡.5万元、省直管县是兰考6万元。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
共考核PM10、PM2.5和优良天数3项指标,以全省平均值作为考核基数。省辖市中,7个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从高到低依次是:洛阳万元、焦作万元、济源万元、安阳70万元、郑州51万元、南阳37.5万元、平顶山17.5万元。11个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濮阳.5万元、三门峡94.5万元、新乡89万元、驻马店78.5万元、商丘71.5万元、信阳63万元、鹤壁50万元、周口45万元、漯河40.5万元、开封24万元、许昌4万元。
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情况
主要考核地表水断面、饮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河南段和水环境风险防范等内容。省辖市中,4个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郑州万元、洛阳万元、南阳万元、新乡30万元。13个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安阳万元、三门峡80万元、周口60万元、鹤壁50万元、许昌50万元、焦作40万元、商丘40万元、驻马店40万元、开封30万元、信阳30万元、漯河20万元、平顶山10万元、濮阳10万元。省直管县(市)中,3个县(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巩义12万元、新蔡4万元、永城2万元。5个县(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兰考6万元、鹿邑4万元、滑县2万元、长垣2万元、邓州2万元。
9月份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情况
年9月,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5万元,得补万元;共支偿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金万元,得补万元。综合大气和水两项生态补偿,9月份支偿金额最高的省辖市是安阳万元、省直管县是巩义12万元;得补金额最高的省辖市是三门峡.5万元、省直管县是鹿邑4万元。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
省辖市中,11个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从高到低依次是:安阳万元、鹤壁70万元、焦作70万元、新乡65万元、许昌65万元、漯河60万元、郑州42万元、开封25万元、濮阳25万元、驻马店25万元、平顶山8.5万元。7个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三门峡.5万元、信阳.5万元、南阳58.5万元、济源28万元、洛阳19万元、周口5万元、商丘4.5万元、
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情况
省辖市中,5个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平顶山40万元、安阳40万元、漯河30万元、焦作20万元、许昌10万元。13个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信阳万元、三门峡万元、驻马店万元、鹤壁80万元、濮阳80万元、周口80万元、新乡70万元、南阳50万元、济源50万元、开封40万元、洛阳40万元、郑州30万元、商丘30万元。省直管县(市)中,2个县(市)需支偿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巩义12万元、新蔡4万元。5个县(市)可得补生态补偿金,由高到低依次是:鹿邑4万元、兰考2万元、滑县2万元、长垣2万元、邓州2万元、永城2万元。
大气环境处调研员刘宏东:蓝天保卫战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生态环境部关于打好蓝天保卫战的工作要求,紧盯目标任务,精心谋划安排,强化攻坚措施,加强跟踪督办,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环境治理精细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领导高度重视,高位推动大气攻坚工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污染防治攻坚调度会、推进会等,专题研究部署和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王国生书记、陈润儿省长多次到省生态环境厅调研,谋划加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政策措施;7月25日,对上半年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3市10县进行公开约谈。陈润儿省长连续三次主持召开全省“三散”治理推进会和现场会,持续发力深化三散治理效果。黄强常务副省长组织召开“四大结构”调整、“三散”专项治理推进工作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建立有效的推进工作机制,按照时间节点确保各项重点目标任务完成,同时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的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工作要求,制定详细管用的工作方案和相关政策,全面推进“电代煤”“气代煤”建设,尽快实现全省范围内的散煤“清零”。为有效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更为各级各部门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保证、增强了信心。
强化协调联动,推动攻坚措施落实
先后召开四次污染防治攻坚推进会,查找突出问题,压实工作责任,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坚决“去”、主动“调”、加快“转”、大力“改”,推动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运输结构调整优化。全省列入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家,关停落后煤电机组16台总规模万千瓦,淘汰退出落后产能家。今年以来,全省规模以上企业煤炭消费总量同比下降10.4%,天然气消费量同比增长10%,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占比上升至22.9%,铁路货运量同比增长15.2%。
坚持项目带动,加快污染治理进度
今年以来,全省开展了非电行业提标、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工业炉窑、VOCs(挥发性有机物)、锅炉、铸造行业等6大类治理项目近3.1万个,截止目前,已完成2.1万个,完成率68%。全面实施在用车环保检验实施新标准,全省已有家排放检验机构完成升级及联网工作;深入推进路检路查工作,今年全省共设置路检点位个,抽检柴油货车83.06万辆次,全省日均检测车辆辆,检出超标排放柴油车4.56万辆次,抽检不合格率5.5%;开展成品油市场监管和质量抽检工作,累计抽检加油站座次、油品批次,依法查办销售不合格油品的案件件;加大黑加油站查处力度,今年全省共查处黑加油站点个,流动加油车辆,黑炼油点2处,查没非法油品0多吨。推进扬尘治理。全省规模以上工地个,安装在线监控监测设备个,安装率85%;城市建成区建设绿地超过公顷、整治绿地裸露地面80万平方米。深入开展国省干线扬尘污染专项治理行动和普通公路路域环境治理大提升“百日攻坚”行动,推动建立“路长制”,全省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基本实现“全路无垃圾、车行无扬尘”。
突出“三散”治理,深化攻坚治理成效
7月份以来,河南省将“散乱污”专项整治、散煤治理替代和散尘污染防治作为关键抓手,强化工作措施,严格整治标准,狠抓责任落实,有力的推动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周密安排部署。制定印发河南省“三散”治理1+4方案(“三散”污染专项治理方案,“双替代”供暖、“散乱污”整治、散煤整治、散尘整治专项方案),建立“1+5”办公协作机制(攻坚办,“散乱污”治理办、控尘办、散煤办、打黑油办、“双替代”办),六个办公室协调联动、共同发力,实施周调度、周通报、周例会、月总结,开通郑州地铁1号线“生态文明号”专列、畅通“”环保热线电话、发挥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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