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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工作会议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推进会,会议表彰了年度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遂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赵丽
荣立个人二等功
先进事迹
赵丽,女,年7月28日出生,中共党员,一级法官,现任遂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在遂平法院工作的26年里,她始终视群众如家人,坚守工作在一线,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因工作成绩突出,被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少年法庭先进个人”、荣记“个人三等功”三次;被县委、县政府授予“遂平县十大优秀青年”称号;连续多年被遂平县人民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在赵丽同志的带领下,年立案庭被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年遂平法院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诉讼服务质效评估工作”先进法院,成为全市唯一一个被省高院表彰的先进法院。所撰写的调研文章《不敢懈怠每一起案件》,被《人民法院报》发表刊登。
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素质
赵丽同志能够始终如一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不断加强自身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她有强烈的学习意识,业务本领过硬。年4月,因工作需要,赵丽同志调至立案庭,负责立案庭的全面工作。面对完全陌生的业务,她不畏困难,勤学勤问,虚心向老同志求教,利用互联网资源丰富专业知识,在短短一年时间里熟练掌握了立案庭的各项工作职能。
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开拓创新
初到立案庭时,正赶上全国法院积极推行“两个一站式”建设工作。面对新的起点、新的挑战,赵丽同志没有退缩。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她迅速行动起来,不断摸索创新,有序推进“一站式”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真正实现了让每一位当事人都能享受到优质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
坚守司法为民,主动为民服务
对来到诉讼服务窗口的每一位群众,赵丽同志都诚恳、热情地接待,耐心、细致地服务。她常说,当事人来一趟不容易,立案窗口就一定要急当事人所急,想当事人所想。她要求庭里的同志对于前来立案的每一位当事人,都要认真审核立案材料,对符合立案条件的立即办理立案手续,上午能立的案件,绝不拖到下午。对不能立案的,要摆道理、讲法律,耐心解释,做好法律释明工作。身为庭长,她心中充满对人民群众的无限热爱和对法律职业的崇高追求,她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对工作认真负责。年10月份,她在陪患重病的父亲手术期间,仍坚持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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