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南省爱卫办发布关于公示年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县城)通过省级技术评审乡镇(县城)名单的通告河南省爱卫办关于公示年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县城)通过省级技术评审乡镇(县城)名单的通告按照《全国爱卫会关于做好下放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全爱卫发〔〕2号)要求,根据郑州市、洛阳市、平顶山市、鹤壁市、焦作市、濮阳市、许昌市、南阳市、商丘市、信阳市、周口市、驻马店市、济源市、永城市爱卫会推荐,省爱卫办抽调专家于年3-10月份,先后对温县、新郑市孟庄镇等46个城镇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工作进行了资料审核、暗访检查和技术评估。经综合专家评审意见,认为鲁山县、新郑市孟庄镇等46个城镇高度重视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创建工作,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有力推动了城(镇)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环境卫生面貌,强化了卫生防病工作,提高了群众文明卫生意识,整体卫生水平达到或基本达到《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要求,通过省级技术评审。按照《河南省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技术评审和监督管理办法(版)》(豫爱卫〔〕11号)规定,为保证国家卫生县城、乡镇创建工作质量,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省爱卫办现将鲁山县、新郑市孟庄镇等46个通过省级技术评估城镇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从年10月15日至28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省爱卫办举报,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举报内容要真实、客观。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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