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闻讯5月30日,安徽省教育厅网站发布《安徽省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
为做好我省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下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1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原省人事厅、省编办《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平。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年国家下达我省“特岗计划”名,实施范围为:亳州市利辛县,宿州市埇桥区、泗县,蚌埠市怀远县,阜阳市颍东区、颍上县、界首市、太和县,淮南市寿县,六安市金安区、裕安区、金寨县、舒城县,安庆市望江县、岳西县,宿松县等16个脱贫地区(原国家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大别山片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三、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符合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件的师范毕业生、已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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