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上午,遂平县举行年《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史光辉出席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结束后,志愿者们向过往行人发放了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手册,让群众熟知并掌握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基本内容,尤其是公务行为当中应当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及处罚措施等内容,倡导人们讲文明、树新风,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和现象,争做遵守文明行为的先行者、实践者,为建设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城市管理局第二执法大队党支部书记王鹏:文明是社会进步的重要体现,文明执法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需求。作为城管执法人员,一言一行都代表党和政府的形象,新颁布的《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实施为我们文明执法提供了新的依据,我们将以新条例的实施为契机,把文明执法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遂平县财政局三级调研员王志彬:遂平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文明办、县文明办的正确指导下,连续几届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年被省委、省政府设立为全省文明单位标兵单位。遂平县财政局要积极学习、宣传《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认真实践,引领社会文明风尚。
(来源:遂平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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