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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10月26日,河南省驻马店遂平县发布《关于印发遂平县规划区内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房票安置及报送“房源超市”房源的通知》。
据悉,《安置通知》显示,遂平县规划区范围内尚未启动拆迁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项目和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项目全面推行房票安置。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的,安置补偿权益按照相关规定计算后,由征收人给予安置补偿权益金额5%的奖励,作为房票安置政策性奖励,计入房票票面金额。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的,一次性发放18个月的过渡费。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房票安置后,新的房屋征收补偿和土地补偿安置项目原则上不再建安置房。纳入省保障性住房台账实物安置的除外。
而《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房票安置及报送“房源超市”房源的通知》明确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房票安置准入条件,参与房票安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具备合法有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无不良诚信记录;参与房票安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中心城区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第一期房源为现房,纳入房票安置“房源超市”的现房,已在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首次登记且未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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