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酒案这样办:刑事追诉+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
河南遂平:推进源头治理斩断制售假酒的利益链条
正义网讯(记者刘立新通讯员胡天翔王春枝)“这是供货商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材料,自从被处罚后,我们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规定,再也不敢进来路不明的酒了。”近日,河南省遂平县检察院检察官联合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到涉案烟酒商行回访时,商店经营者刘山(化名)拿着一叠厚厚的资料说。
年7月,遂平县公安局和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联合检查中发现,李大海(化名)在没有取得“茅台”“五粮液”等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勾兑低端白酒,并使用“茅台”“五粮液”等注册商标标识及包装进行销售,销售金额共计8万余元。同年8月,遂平县公安局以李大海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向该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该院经审查发现,李大海的行为同时符合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要件,属于想象竞合犯,应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遂向公安机关提出继续侦查意见。
年10月,公安机关在补充侦查后,向遂平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该院经审查认为在案证据足以证明李大海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事实,但同时有了新的发现——李大海在没有办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勾兑低端白酒进行销售,侵害不特定消费者的健康权益。该院刑事检察部门立即将该线索转交给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该院遂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对销售数额认定、损害结果等证据进行收集固定。
在此基础上,遂平县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提出要求李大海按照销售数额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金24.81万元的诉讼请求。年3月,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李大海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5万元,缴纳惩罚性赔偿金24.81万元。
此外,检察官通过梳理案件,发现李大海制售的假酒多次销售给刘山等人经营的烟酒商行,而刘山等人并未查验李大海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等证明。年10月,该院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建议该部门依法对相关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置,对辖区内食品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情况加强监管。
遂平县市场监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对刘山等5家违法经营者依法作出警告、没收侵权商品、罚款处罚决定,并对全县食品经营者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索证索票专项检查活动,堵塞了假酒等伪劣食品流入市场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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