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文件
遂疫防指办[]39号
遂平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关于有序恢复餐饮堂食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县属各企业和各人民团体:
根据我县的疫情防控形势和全面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需要,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日常生活,结合我县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城等相关要求,现就有序恢复餐饮堂食通知如下:
一、全县餐饮服务单位和单位食堂,开业前必须对营业场所、设备设施、餐饮用具等进行一次搬家式大扫除、清洗消毒和安全检查,满足食品安全基本条件,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验收合格后,可有序恢复限制性堂食和包房(包厢)服务,减少家庭聚会以外的聚餐,家庭聚餐实行承诺制。
二、餐饮服务单位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开业前必须签订承诺书,确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置并报告。
三、大堂减少桌椅摆放,餐桌实际使用量不超过总量的50%,餐桌间距不小于1米,方形桌单人单桌,长型桌隔位同向相坐,圆形桌顾客隔位相坐,面对面距离不少于1米;提倡分餐、使用公筷公勺或个人双筷勺,禁止吸烟;顾客就餐结束后,餐饮服务单位要进行清洗消毒,10分钟后安排下一批顾客。包间需保持良好通风,优先打开窗户。
四、餐饮单位开展堂食服务,应该指引安全就餐。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对疫情防控措施和用餐须知进行书面公示,店内或店外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发热、咳嗽人员入内”、“保持安全距离”“请佩戴口罩”等提醒。在入口处、收银台等处设置1米间隔线,安排专人引导排队就餐或取餐的顾客。
五、餐饮服务单位应建立顾客信息追溯制度,依托“咱的驻马店APP”平台扫码登记信息及联系方式,确保能追溯到每一名顾客。餐饮单位要安排专人对进店的用餐人员测量体温,有发热、千咳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一旦发现应立即登记,并带至隔离区域,上报属地街道办事处,及时拨打医院诊治。用餐高峰期间,餐饮单位应做好秩序维护工作,设立排队等候专区,划设一米线,引导就餐人员保持1米间隔有序就餐。
六、要求顾客佩戴口罩,坐下饮食最后一刻才脱口罩,饮食完成后立即戴口罩,离开座位必须戴口罩。有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门店),用餐区出入口应分开设置,科学划定取餐线路、就餐区域,避免交叉感染。
七、复工复产单位食堂应开展限制性堂食,人员分批就餐,采取分散或错峰就餐等方式,控制同时就餐人数,就餐饭桌间距1.5米,每张饭桌只坐1人,同向就餐,有效减少人员聚集。
八、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充分利用“豫食考核APP”参加线上考试,考试合格后存入员工培训档案。
九、餐饮服务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建立返岗员工健康台账,每日早晨上岗前进行体温检测,体温异常者不得上岗。要提高员工卫生防护意识,所有员工须佩戴口罩上岗,保持个人清洁卫生,接触公共物品后及时消毒。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员工,应要求其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就医,同时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十、餐饮服务单位要做好店堂清洁卫生工作,每日对营业场所、设施设备进行3次以上消毒,餐饮具用后洗净消毒,并进行公示。要备好测温仪、消毒液等防疫物资,免费为顾客提供洗手液或消毒酒精。
十一、倡导预约就餐、错峰就餐,结账时提倡使用手机扫码等非现金支付。推行分餐制,防止交叉感染。鼓励线上经营、外卖和份餐,禁止接待大规模聚餐,暂不举办婚宴、喜宴等聚集性用餐活动,避免人员集聚。
十二、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把人员、物资、设施设备和原材料安全关口,加强食材采购管理,确保各类食材安全,定期检查食品库存,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餐饮食品安全。外卖食品要严格落实相关规定,配送箱、车每日消毒,配送食品加贴“食安封签”,防止配送过程污染。要加强餐厨废弃物的管理,避免次生污染。
十三、全面禁止非法食用、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严禁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严禁制作经营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疫情防控期间,提倡不提供冷食类、生食类、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品种。
遂平县新型冠状病毒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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