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家风孕育好孩子

乐孜娜和她的民族团结之家

市四中七年级(17)班学生乐孜娜·艾力卡木江,年12月25日荣获哈密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这名12岁的初中生,是怎样成为民族团结模范的呢?

乐孜娜的爸爸艾力卡木江·阿不列孜是维吾尔族,年被党组织派往河南省工作了七年,妈妈毕古丽·恰里亚孜旦是哈萨克族,在市第九中学工作,由于他们工作繁忙,乐孜娜经常住在姥爷家。

乐孜娜的成长离不开家风的影响。姥爷恰里亚孜旦在小区居民眼中就是一位热心人,早年在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工作的他待人热情,在工作和生活中非常注重民族团结。年退休后,他积极为社区公共事务发挥余热,年被评为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那一年,他和获同样荣誉的女儿同台领奖,被传为佳话。

乐孜娜的爸爸艾力卡木江年被评为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乐孜娜的叔叔艾合塔木·阿不列孜多年来捐助了许多需要帮助的各族学生、残疾人、孤寡老人,先后荣获自治区及哈密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

在这样的家庭氛围中长大,乐孜娜从小就跟着姥爷帮助小区里的爷爷奶奶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在学校,她也是热情好学、乐于助人的榜样。班主任高新环这样评价她:“乐孜娜各方面表现都很优秀,非常注重团结同学,是民族团结的典范。”

上小学时,乐孜娜有个同学,他们家庭比较困难,又得了近视,乐孜娜告诉了妈妈,她们医院检查视力,还拿出自己积攒的压岁钱给她的同学配了眼镜。

当时,学校有两名学生是民政部门收养的孤儿,乐孜娜知道后,主动买来新衣服和学习用品送给他们,还抽空帮他们补习功课。

乐孜娜与河南省驻马店市遂平县实验小学的付怡瑄同学结为“豫疆两地民族团结一家亲好伙伴”,两姐妹时常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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