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2日讯在六五环境日到来之际,为提升全民环境保护意识,扩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察工作影响,助推美丽山东建设,6月2日上午,山东省检察院举行六五环境日线上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山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效彤通报了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办案情况,省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赵霞发布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冯兴亮、第七检察部主任宋燕敏、第八检察部主任周锦燕分别回答记者提问。山东省检察院新闻宣传办公室主任高峰主持新闻发布会。

据了解,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依法办理了一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其中,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件,提起公诉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9件;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件;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件,提起公益诉讼件,为深入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治理改善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聚焦中心服务大局,精准发力保障生态文明建设

全省检察机关持续聚焦美丽山东建设,紧紧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战略实施履职尽责。

一是全力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年12月,省检察院印发《关于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突出推动黄河下游绿色生态廊道建设、助力实施生态环境损害系统治理、协同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工作重点,积极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二是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严格落实《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严厉打击破坏耕地、农田水利设施等犯罪,持续深化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依法办理违规占用耕地造林绿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等公益诉讼案件,遏制和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落实“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在依法打击、监督的同时,积极开展修复补偿工作,通过补植复绿、土地复垦等方式恢复生态原貌,确保办理一个案件、恢复一片生态,推动乡村生态振兴。

三是服务保障经略海洋战略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经略海洋战略实施的意见》,积极服务“蓝色海湾”“南红北柳”“生态岛礁”三大生态修复工程,深入开展破坏海洋渔业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推动近海海域生态治理和保护。针对非法排放陆源污染物、非法倾倒废弃物、非法捕捞水产品等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违法行为,督促海洋行政部门严格执法,依法支持起诉或提起公益诉讼。

二、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加大生态环境领域办案力度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积极做好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的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依法快捕快诉。加强对环境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和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的监督。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释法说理,引导犯罪嫌疑人认识到环境污染犯罪的危害,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修复被污染的环境。东营市公安机关侦办的张某某等人污染环境案,两家涉案企业随意倾倒工业污水,导致当地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瘫痪停滞,大量生活污水囤积,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主动到涉案企业走访调查,对其生产经营状况、前景以及刑事处罚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等情况作出合理评估,在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情况下,促成涉案企业与当地政府达成协议,赔偿、修复全部到位,当地生活污水处理厂恢复运行。检察机关依法对涉案企业和犯罪嫌疑人作出从宽处理。

二是集中力量办理涉及面广、影响大的生态环境案件。认真办理最高检联合挂牌督办案件,对具有重大影响或者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的重点案件,联合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公安机关等进行挂牌督办,确保案件办理质量。年,最高检对南四湖生态环境受损问题进行公益诉讼立案,检察机关在省委领导、省人大监督、省政府支持下,办案组余名检察干警历经余天,围绕生活污染、工业污染、养殖污染和船舶污染办理了一批硬骨头案件。通过办案,共督促涉案30余家煤矿企业完成整改,煤矿企业外排废水盐量超标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与相关企业达成磋商协议。

三是办好中央环保督察线索案件,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向我省反馈情况后,省检察院迅速梳理出34件公益诉讼线索,挂牌跟踪督办,促进整改到位。中央环保督察指出滕州市玻璃加工基地玻璃企业外排废水不达标,治理效果不佳,将该线索移送检察机关。全省三级检察机关一体办案,主动向党委报告,协同行政机关促使相关主体投资余万元建设氟化物处理站,彻底解决超标排放问题。

四是突出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监督,促进依法行政。重点对涉环保领域执行案件行政机关不及时申请强制执行、违法执行、怠于执行等问题开展监督。莱西市院办理的某机械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过程中未能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听证等权利,存在程序瑕疵。检察机关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相关单位予以采纳,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目前,该机械公司已步入快速发展轨道。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为民办实事—行政检察与民同行系列典型案例”。

三、坚持协同共治,推动构建全社会共同保护格局

一是积极争取重视支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关于贯彻落实的若干措施》。全省各级检察院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目前已有济南、青岛等13个市级党委政府、72个县(区)级党委政府专门出台文件支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探索检察建议与政协提案衔接机制,合力保护生态环境。

二是做实横向协作机制。省检察院加强与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法院等部门沟通协商,出台《关于加强协作配合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的意见》《山东省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动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合力遏制生态环境问题多发态势。深化拓展“检察长+河(湖)长”协作模式,发挥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合力。诸城市检察院依托“检察长+河长”机制,对跨诸城、高密等地的潍河生态破坏问题,同时向属地水利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两地行政机关联合执法,促使河道垃圾得到全面清理。

三是深化智慧借助。聘请高校、环保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及专业律师,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必要时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及行业专家等,对受损生态环境修复情况出具评估意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高校、律所等单位和团体聘任名人民监督员,聘任30名公益观察员,共同参与并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携手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生态文明建设任重道远,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全省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盯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责,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为建设美丽山东作出更大贡献。

闪电新闻记者马帅报道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bmjc.com/zcmbhl/37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