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人们把“吃大锅饭”一语引申为对“平均分配”制度弊端的嘲弄。“大锅饭”是对分配方面存在的平均主义现象的一种形象比喻。一九五八年七月初,河南省遂平县卫星集体农庄试点,建立了“嵖岈山卫星人民公社”,自此,全国第一个人民公社在河南诞生了。
覃正彦,曾于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至八十年代期间先后担任多县书记。不管在何处任职,他始终坚定不移的在农业方面推行“包产到户”及“生产责任制”,而且,均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深得群众爱戴,也为国家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承包制与人民公社的最大分别就是农民将国家的土地承包。包产制是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的一种生产责任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坚持统一计划、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的条件下,把耕地农作物和某些畜牧业、养殖业和副业生产任务承包(包用工、包费用、包产量)给农户负责,实行超产奖励减产赔偿的一种做法。
自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以来,农村地区由于长期被极左政策误导,因此,产生了严重的“五风”错误,导致我国农业及畜牧业大面积减产。再加之,当时的粮食征购高,因此,国民的生活非常困难,这个问题在农村地区最为突出。很多农民无法饱腹,甚至,饿到食用野菜,啃食树皮,乃至进食观音土,很多人在这种环境下被活活饿死。
一九六一年,以覃正彦为首的石门相关政府人员在农村地区开展了为期一月的调研。在考察雁池公社马家大队时,他们发现:其中一生产队利用极少的自留地及开荒土地种植杂粮作物,最终,这些人凭借不到整个大队耕地面积十分之一的土地,却收货了全队十分之三的粮食,之后,村民以这些口粮渡过了这段艰难时期。
调研队在进驻城关公社红土坡地区的一个大队时,一天晚上的会议上,有位名为王传江的社员发言道:“大家都怕犯错误,我便来说,大不了就去坐牢,牢里起码能吃饱饭。农村如果再这样搞下去会出大问题的,按社员的意愿便是推行包产到户。”而且他还列出了十个益处:
“作物多产能吃饱,社员不用被催着上工,大家都有责任心,不会出现偷工减料,能够保证生产质量,勤快人更加努力,懒人也变勤快,没人再敢磨洋工,不再为记工评分争吵,能够完成国家下发任务。”在其发言之后,出席群众都争先发言,一致要求推行包产到户,并且,对其观点进行补充,将十个益处补充至十五个。
当时,覃正彦本人是非常支持推行包产到户的,但是,担心犯错误,毕竟,这是个无人敢尝试的事物,一旦出问题是要被批评处分的。一九六二年三月,他在县级大会上做汇报,当谈到农业生产时,他将社员关于包产到户的十五个益处讲了出来,但同时也谈到包产到户的七大弊端,并提出:西北部山区可以先行试点推行包产到户或组。
由此,全县有很多生产队实行包产到户或组,只要实行责任制的都实现了增产,不仅人民生活改善,还能出色完成国家任务。但是,他本人却因此遭到很多批评。一九六六年十一月,相关部门人员找到覃正彦,说道:“你此事确实做的极为不妥,犯了阶级错误,在大会上明确指出包产到户的优点,这是在全省甚至全国也没发生过的事。”
可以说,因为这些事他在大动乱期间遭到了很大的打压。
覃正彦于一九七三年一月份得以恢复工作,但是,被调任至国营西洞庭农场,此地的生产在动乱期间遭到很大的破坏,场区一度面临严重的亏损问题,职工也丧失了参与生产的积极性。当时,他自认为:“一个县都能管理好,何况一个小小的农场。”之后,他和办公室成员进行了一番调研,结果发现:
三分场三队的群众居住条件十分恶劣,积极性不高,人均亏损近五百元;一分场八队的情况如此,人均亏损近六百元。全场的情况皆是如此,追其根本,除却动乱时期的影响,农场的管理制度也存在不足。一万四千名劳动力,分为上百个生产单位,工资全由总场核算,工资按级别发放,平均每人不足二十元,男女工资不同,不论出力多少到头来都是一样的待遇,典型的坐大船划懒桨。
因此,这次调研,他决定对农场管理制度进行深化改革,将核算分为三级,将管理分为四级,个人能获得超产分红;超产部分总场分一小部分,下级单位及职工获得一大部分,一般按照二八的比例进行分配。他在其中一个生产队,对管理制度进行试点性改革,颁布八条制度,并将文件下发至基层,向全体职工宣传农场体制改革的好处。
一九七三年,农场经营有所起色,实现了盈利。
一九七四年,造反派将矛头指向覃正彦,指其政策犯了严重的阶级错误。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下,有些同志建议放弃改革。但是,覃正彦在大会上明确指出,其政策乃是“红”的,是非对错自有百姓评定,并表态坚持进行农场制度改革。由于这次会议,人们的思想得到了统一,并没有被歪风邪气所左右,改革制度得到了更加完善彻底的执行。
一九七九年农场总计实现一千余万元盈利,纳税之后仍剩下两百万元,按合同应当全数奖励给职工。这件事经层层上报,因数额巨大,地方部门均不予批准,后上报至农垦部,农垦部回复一切依合同办理。职工得到了不少的奖金,职工积极性大为提高。虽然,这一改革成效颇为显著,但是,不为当时的政策文件允许,因此,遭到了来自各方的阻力。
一九七六年,湖北农垦局长前往西洞庭农场考察。当覃正彦谈及农场所进行的改革之时,湖南农垦局长马上提出了批评:“国营农场不可以这样管理,这是要犯阶级错误的。”陪同的湖北农垦局长也说:“我省也有两个农场想这样搞,是我一口否决的。”覃正彦当即进行反驳,称其制度乃是“红”的,并没有阶级错误,最后,此次活动不欢而散了。
一九八零年十二月,覃正彦被调至桃源任县委书记。一九八一年一月,他携关于农场联产承包到户的相关农业生产责任制文件前往此地上任。抵达不久,他便出席县委召开的区乡党委书记会议。这次会上,中日农业合作试验站的领导杨达志和县委领导就农业生产责任制发生争论。县委方面坚持依政策执行,而杨达志则主张推行包产到户。
虽然覃正彦与杨达志意见一致,但是,他毕竟不了解此地的农村情况,所以,没有发表意见。此次会议之后,覃正彦前往农村调查相关情况。菖蒲乡党委书记刘清池在向他汇报时试探性的说道:“本地区一些生产队希望实行包产到户,甚至有些已经实行了,相关部门要求其整改,但是社员的抗拒情绪很大,如今,正在做他们的思想工作。”覃正彦听完边说:“不必太过强硬,大可以让他们试着看嘛。”
之后,他还特地前往菖蒲生产队调查情况,发现生产队关于包产到户的具体工作做的很完善,重点照顾贫困户及五保户,群众对这一做法非常满意。他很支持该队的做法,鼓励其按合同办事,争取粮食丰收。见他主张推行包产到户,于是,刘卸下了思想包袱,跟他如实汇报:“如今乡里绝大多数分队都在实行包产到户,只是没有向上汇报。”
覃正彦与相关县委领导进行了深入讨论,一致赞同实行包产到户。在区乡党委书记会议上,地委相关同志申明以生产队统一核算,推行包工到组,统一分配的生产责任制;县长汇报指出,生产队核算及包产到户这两种方式都可以推行。覃正彦对此做了总结性的发言:“我对县长的话做一个简短概括,那便是可以推行包产到户。”
会后,地委相关同志指责覃正彦只知道听某些人的意见(即中日农业合作试验站的领导杨达志的意见),胡乱跟风,但其实这是他自己的主张。相关部门同志找他谈话,要求他暂对包产到户进行试点,不要全面推行。覃正彦说:“如今正是春忙之时,不好胡乱改变政策,否则,会影响农业生产,请地委放心,不会出大乱子的。”
覃正彦在谈及为何能数十年如一日的坚持推行包产到户时说道:“并非我比别人更为高明,只是我出生于贫穷的农村家庭,是从农民一步步成长为基层领导干部的,我长期从事农业管理,因此,我对农民的呼声及要求极为了解,我也十分同情农民的疾苦。不当的政策让农民生活困难,而包产到户能让农民生活的更好,这两者的对比使我清楚的认识到,政策绝不可以违反群众意愿和实际。”
之后,中国颁发好几个文件,很多报刊也接连刊发文章,对农业包产到户这一做法作出了高度评价,称之为:“改革开放作出了示范性的作用。”中国多次强调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包产到户这一政策三十年不会改变,农民有了自主权,农村地区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可以说,从理论及实践都证明,覃正彦数十年来的道路是正确的。
参考资料:
『《吃“大锅饭”的由来》、《中国最早的“包产到户”》、《好人覃正彦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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